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和2022年立项“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省级教育改革项目申报
(一)总体要求
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围绕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示范性,在加强一流学科、一流课程、一流导师和一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突出科学性,要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学位点建设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高层次拨尖创新人才培养上有突破;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改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在切实服务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明显实效。
(二)建设数量及项目要求
1.申报类型和数量
“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分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和工程教育专项两类。
常规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立项,宁波大学可推荐32项(各国产av自拍名额分配见附件2),由国产av自拍排序推荐后上报研究生院。同时省登峰学科可推荐2项、省优势特色学科可推荐1项。项目可自由选题,也可参考《“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见附件3);
工程教育专项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立项,宁波大学可申报4项(名额分配见附件2)。
2.负责人申报要求
(1)教学改革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2)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3)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4)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工作人员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3.工程教育专项申报要求
工程教育专项教学改革项目应突出强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突出高水平学科、高能级平台和高精尖行业企业协同培养高素质工程人才;项目合作方应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共同构建平台、共同编写教材、共同实施培养、共同开展评价,通过项目建设,提升教师和研究生的工程意识、工程思维和设计能力、创新能力;鼓励支持高校与省部级以上高能级科创平台,省级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和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
(三)其他说明
1.学校对入选的改革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国产av自拍给予配套支持经费;
2.研究生院对国产av自拍推荐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校内公示,并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提交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4)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2.项目负责人于11月26日前把申报材料提交至国产av自拍 研究生教育中心,逾期新增项目将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
1.申报书一式2份(负责人签字);
2.汇总表1份。
电子材料:申报书、汇总表(word版)
研究生教育中心联系人:赵晶 87609593
地点:国产av自拍 至真小楼302
二、“十四五”第一批研究生省级教育改革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浙江省“十四五”第一批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附件7)
(二)验收标准
须完成《项目申报书》的全部研究内容
(三)结题评审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8);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9);
3.相关佐证材料及验收材料清单各1份(附件10);
4.每个项目所有材料装入一个牛皮纸袋,并将验收材料清单粘贴于袋子表面。
(四)验收评审程序
1.由研究生院对参加验收的项目进行材料初审;
2.成立由校内外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相关项目进行评审;
3.学校对验收结果进行审议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验收结果报送省教育厅。
(五)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
1.验收报告2份(一份加盖国产av自拍院章,一份无需盖章)。
2.汇总表1份(加盖国产av自拍院章)。
电子材料:申报书、汇总表(word版)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2月2日之前,将验收评审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安中大楼606室)。
联 系 人:余荷贞;联系电话:87600027
电子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