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赋能优秀科研人员产出高质量标志性成果,助力学校“双一流”和省重点大学建设,学校根据《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项目培育实施管理办法》(宁大政〔2024〕123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度高级别科技项目培育(IV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工作基本情况
IV类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主要培育国家基金面上项目等宁波大学主持承担的国家级C类项目(不含国基金青年项目)。
学校实行限额资助,国产av自拍 (含附属医院)限额立项4项。
二、 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在编在岗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
2、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面上项目且近三年结题(项目终止时间为2022.1.1-2024.12.31日,不含延期项目)。
3、项目申请人在培育周期内均具备所培育项目的申报资格。
4、项目申请人申报的项目主要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项目内容重复。
三、项目申报截时间及有关要求
申请人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请于2025年1月9日15: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报送学部科研与对外交流部。
联系人:林盛杰 电话:8760231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项目申报书
科研与对外交流部
2025年1月2日